# AF-106-13 已截止

沒入大陸漁船切割處理、廢五金回收變賣工作開口契約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公告日:106/06/20 截止日:106/07/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35,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7/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代碼 3.76.56.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機關代碼 3.76.56.29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傳真號碼 (06)927475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53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或郵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3 09:00
開標時間 106/07/03 10: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資格:營業項目含有「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之政府立案公司或機構,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所核發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者,其『清理』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廢金屬、廢油兩項。 (二)共同投標:「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清理』」業(最多4家)共同參與投標,各成員及代表廠商之基本資格如下:營業項目含有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清理』之政府立案公司或機構,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所核發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或「廢棄物清理許可證」者,共同參與投標時投標成員需具『清除及處理』廢塑膠(代碼D-02)、廢金屬(代碼D-13)、廢油(代碼D-17)事業廢棄物之資格及能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 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五)本案採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第一次招標公告等標期由14天縮短為11天。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本案公告之預算書金額為新臺幣53萬5,000元整(其中包含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項目),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九款規定:「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所需金額認定之。」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 四、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五、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繳交方式依政府採購法及本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一)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二)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三)電話:0287897530 八、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馬公市中興里治平路32號)。 (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四)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五)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漁政管理科(王沛元)06-9262620轉12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機關代碼
3.76.56.29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聯絡人
方壽星
聯絡電話
(06)9262620#254
傳真號碼
(06)927475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53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或郵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3 09:00
開標時間
106/07/03 10: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2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資格:營業項目含有「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之政府立案公司或機構,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所核發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者,其『清理』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廢金屬、廢油兩項。 (二)共同投標:「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清理』」業(最多4家)共同參與投標,各成員及代表廠商之基本資格如下:營業項目含有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清理』之政府立案公司或機構,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所核發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或「廢棄物清理許可證」者,共同參與投標時投標成員需具『清除及處理』廢塑膠(代碼D-02)、廢金屬(代碼D-13)、廢油(代碼D-17)事業廢棄物之資格及能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 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五)本案採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第一次招標公告等標期由14天縮短為11天。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本案公告之預算書金額為新臺幣53萬5,000元整(其中包含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項目),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九款規定:「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所需金額認定之。」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 四、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五、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繳交方式依政府採購法及本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一)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二)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三)電話:0287897530 八、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馬公市中興里治平路32號)。 (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四)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五)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漁政管理科(王沛元)06-9262620轉12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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