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以現金繳納)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本局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本局二樓行政科)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約標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工作團隊中須包含有生態保育調查、研究、推廣等相關專業知識之政府立案學術研究機構團體、顧問服務業、技師事務所、法人組織或學校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100元。
(二)通訊購取者:書明招標名 稱,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購取者:費用以『現金』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購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應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招標、決標原則:
(一)招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二)決標原則:採不訂底價之固定金額給付,以「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方式辦理,由採購評選委員會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及「投標廠商評選須知」進行評選,於評選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程序。
四、本案分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及「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開標時間擬訂於106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地點於本局三樓會議室;「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於「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開標後由業務單位擇期召開,並與評選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議約)事宜。
五、訂立契約:
(一)取得優勝之廠商,由甲方通知辦理議價(議約)事宜。議價(議約)不成時,由次一序位廠商遞補辦理議價(議約)。
(二)得標廠商應依據「契約書第二條」及「服務建議書」之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各期工作內容並送機關審核。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554,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馬公市中興里治平路32號)。
(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四)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五)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生態保育科 白又文(06-9262620轉11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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