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6.2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2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 馬公市 中華路230號 |
| 傳真號碼 | (06) 9264271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4/06/12 14: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SV-113012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A.25 |
| 補助機關名稱 | 文化部 |
| 補助金額 | 2,330,000元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澎湖縣-全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88793890 |
| 廠商名稱 | 海蒔文化工作室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商業登記 |
| 其他:廠商地址 | 880 澎湖縣 馬公市 風櫃里風櫃尾30之1號1樓 |
| 其他:廠商電話 | (0911) 883849 |
| 其他:決標金額 | 2,550,000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4/06/02 - 115/01/30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114年澎湖縣社區總體營造中心專業服務採購案(後續擴充)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海蒔文化工作室 |
| 其他:參與評選 | 是 |
| 其他: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1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550,000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550,000元 |
| 其他:評選委員 |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是 于錫亮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教授兼觀光休閒學院院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澎湖科技大學(觀光休閒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1.節慶休閒活動行銷規劃研究 2. 觀光旅遊服務策劃教學及研究 是 李君如 私立靜宜大學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職稱:博士後研究 所任工作:環境規劃與地方發展 是 高世澤 工作室負責人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沿著菊島旅行整合行銷工作室 職稱:負責人 所任工作:負責人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學士 是 洪棟霖 文化局局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文化局局長 所任工作:文化局局長 學歷: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 是 洪進業 副局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副局長 所任工作:副局長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系博士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4/06/12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4/06/24 |
| 其他:契約編號 | SV-113012-01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2,550,000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56.28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案後續擴充條件視為113年履約情形,經本案期末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合格達80分以上者,取得114年度優先議價,並採「固定價格給付」,廠商報價編列新臺幣貳佰伍拾伍萬元整,旨案採購案「總包價法」契約金額。 2.另議價(約)委託項目詳如「114年澎湖縣社區總體營造中心」專業服務採購案服務建議書內容及以下項目,納入本契約條文。 (一)以澎湖縣赤馬村、二崁村、池東村、池西村及大池村為主,製作社區母語「西嶼輪普」影像紀錄片(含國語及台語羅馬拼音字幕),共計至少4部。 (二)影片內容以紀錄片形式進行影像拍攝,包括西嶼鄉四個村落輪普特色活動紀錄、搭配邀請上述在地耆老各一位進行口語旁白及村落生活樣貌等為主。影片長度約3-5分鐘。 3.有關工項調整如服務建議書審查意見。 4.相關經費請依公務預算編列方式依實辦理。 5.以上,經與海蒔文化工作室代表完成議價(約)紀錄,主持人宣布決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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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