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002 已截止

大倉分隊廳舍新建工程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公告日:111/05/02 截止日:111/05/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4,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5/1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6.1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孟慧
聯絡電話 (06)9263346#6207
機關代碼 3.76.56.19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聯絡人 卓孟慧
聯絡電話 (06)9263346#6207
傳真號碼 (06)927174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14,11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6 內政部消防署
補助金額 14,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1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拾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42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營造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本年度公會會員證等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四)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七)標單(含標價清單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 (八)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可事後補正,如無法依限提供者則改為無效標)。 (九)依招標機關提供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xls及xml格式檔)1份。 註:投標廠商標封內未附電子檔(PCCES)或列印文件者,視為無效標,不得決標予該廠商;審標時,投標廠商所送之價格詳細表與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時,亦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處所,並應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及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為提升採購效率,以利機關審標、決標程序順利進行,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之情事,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在規定時間(依個案性質,由開標主持人定之;如屬議(約)價程序得暫停程序,保留擇期再議之彈性)內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卓孟慧
聯絡電話
(06)9263346#6207
機關代碼
3.76.56.19
單位名稱
行政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聯絡人
卓孟慧
聯絡電話
(06)9263346#6207
傳真號碼
(06)927174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014,11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6 內政部消防署
補助金額
14,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1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拾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维路3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42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營造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本年度公會會員證等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四)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廠商相關切結書(切結書1)。 (七)標單(含標價清單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 (八)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可事後補正,如無法依限提供者則改為無效標)。 (九)依招標機關提供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xls及xml格式檔)1份。 註:投標廠商標封內未附電子檔(PCCES)或列印文件者,視為無效標,不得決標予該廠商;審標時,投標廠商所送之價格詳細表與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時,亦同。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處所,並應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及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為提升採購效率,以利機關審標、決標程序順利進行,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必要之情事,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在規定時間(依個案性質,由開標主持人定之;如屬議(約)價程序得暫停程序,保留擇期再議之彈性)內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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