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6.1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姓名 | 職業 |
| 呂建賢 | 海軍基勤中隊 士官長 |
| 楊明坤 | 馬公航空站-消防技工 |
| 陳武祝 | 馬公航空站-消防技工 |
| 黃天祥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小隊長 |
| 朱偉靖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分隊長 |
| 陳統壹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科長 |
| 許文光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副局長 |
|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 馬公市 四维路320號 |
| 傳真號碼 | (06) 9271740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06/13 10:00 |
| 原公告日期 | 105/05/3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澎湖縣-全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3 |
| 廠商代碼 | 86057071 |
| 廠商名稱 | 上揚工安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801 高雄市 前金區 七賢二路398號14樓之2 |
| 廠商電話 | (07) 2815000 |
| 決標金額 | 2,644,155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5/06/24 - 105/12/20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53696979 |
| 廠商名稱_2 | 立宇實業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廠商代碼_3 | 14065215 |
| 廠商名稱_3 | 台灣開廣股份有限公司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5年度消防衣裝備1批財物採購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上揚工安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 參與評選 | 是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第1序位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644,155元 |
| 未得標廠商 | 台灣開廣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2,254,5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_2 | 第2序位 |
| 未得標廠商_2 | 立宇實業有限公司 |
| 標價金額_2 | 2,511,000元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_3 | 第3序位 |
| 評選委員 |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是 呂建賢 海軍基勤中隊 士官長 是 楊明坤 馬公航空站-消防技工 是 陳武祝 馬公航空站-消防技工 否 黃天祥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小隊長 是 朱偉靖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分隊長 是 陳統壹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科長 是 許文光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副局長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06/24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07/07 |
| 契約編號 | 105-015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644,155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56.19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係採公開招標搭配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第56條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之最有利標決標方式(適用最有利標)。 二、依招標文件規定之時間及地點開標審查,招標文件訂有廠商基本資、規格,由本局組成之工作小組書面審查廠商所提資、規格文件,經資格及規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後續階段評選。 三、本案於105年6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假本局2樓開標室辦理公開招標程序,經上網辦理公開招標計有立宇實業有限公司、台灣開廣股份有限公司、上揚工安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家廠商於截止收件前將書面投標文件送達本局,因本案係為第2次公告招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3家以上廠商家數之限制,僅1家以上廠商即可辦理開標,主席即當場宣布進行開標程序(資、規格審查)。 四、採購單位及業務單位分別就3家投標廠商資格及規格文件(含企劃書)採不分段開標審標,經審查結果廠商資格、規格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主席隨即宣布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程序;採購評選委員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五、本案於105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本局5樓會議室辦理第2階段採購評選委員會公開評選會議程序。 六、本案評選委員會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委員3人,內派委員4人符合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出席委員6人,請假委員1人,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委員3人,符合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9條第1項規定(已達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中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委員人數,至少二人且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之三分之一)。實際出席委員數6人,達法定出席人數規定,主持人即宣布進行公開評選會議。 七、經本局所成立之工作小組依據評選項目,就受評廠商資料擬具初審意見,供評選委員會評選參考。 八、本案依程序辦理第2階段評選會議,由廠商進行簡報說明、詢答以及由委員就各評選項目、受評廠商資料及工作小組初審意見,逐項討論後辦理評選作業程序,經6位評選委員評定結果,總得分依序位為編號3號廠商樣品8 分為第1序位、編號2號廠商樣品10分為第2序位、編號1號廠商樣品18分為第3序位,(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經評選委員評定以3號廠商為最有利標(詳如總評分表),現場並由評選委員全數同意,決定3號廠商為最有利標廠商。 九、經召集人詢問各出席委員及列席人員,均認為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無明顯差異情形,且評選委員會或個別委員評選結果未與工作小組初審意見有異;且廠商標價合理,無浪費公帑情形。 十、依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點規定,評選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為利開標作業能儘速完成,提昇採購效益,續行辦理評選及議約程序,依內部授權機制,本案已事先簽經機關首長核准在案,由授權人(評選會議主持人)依規定於評選結果簽報核定表上核定評選結果。屈時評選委員依規定評定出最有利標廠商後,隨即由業務承辦人依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點規定,將評審結果簽報其授權人員核定;開標程序中授權人依規定於評選結果簽報核定表上核定同意評選委員評定之評選結果。 十一、本案係採固定費用,則以該金額決標,費用不再議,評定最有利標後即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
| RESCUE_AGENT | V9.9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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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