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157-04 已截止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本部後一棟辦公廳舍結構補強整修工程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公告日:107/03/21 截止日:107/03/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7,2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6.1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古孟弘
聯絡電話 (06)9277215
機關代碼 3.76.56.1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聯絡人 古孟弘
聯絡電話 (06)9277215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局秘書科繳納新臺幣300元後,持據向後勤科(上班時間內)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9 09:00
開標時間 107/03/29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三十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70個日曆天(內含配合一例一休政策工期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為丙級以上營造業-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二、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 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三、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作業,不受理電子投標作業。 2.工作範圍、辦理期限:詳採購契約書內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事項。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即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4.5.其餘未盡事宜詳本局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後勤科(聯絡人)古孟弘,電話:06-9277215。 6.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電話:02-25621156、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傳真電話:02-29188888)。 (3)澎湖縣調查站(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4)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68647、傳真電話:06-9270679) 7.受理異(疑)議機關:澎縣政府警察局、住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電話:06-9277215、傳真電話:06-9273120。 8.廠商對於採購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電話:02-8789751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古孟弘
聯絡電話
(06)9277215
機關代碼
3.76.56.1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聯絡人
古孟弘
聯絡電話
(06)9277215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局秘書科繳納新臺幣300元後,持據向後勤科(上班時間內)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9 09:00
開標時間
107/03/29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三十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70個日曆天(內含配合一例一休政策工期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為丙級以上營造業-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二、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 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三、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作業,不受理電子投標作業。 2.工作範圍、辦理期限:詳採購契約書內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事項。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即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4.5.其餘未盡事宜詳本局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後勤科(聯絡人)古孟弘,電話:06-9277215。 6.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電話:02-25621156、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傳真電話:02-29188888)。 (3)澎湖縣調查站(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4)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68647、傳真電話:06-9270679) 7.受理異(疑)議機關:澎縣政府警察局、住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電話:06-9277215、傳真電話:06-9273120。 8.廠商對於採購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電話:02-8789751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9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1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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