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154-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交通號誌(或道安設施)遇有災害時之緊急應變與搶險、搶修作業開口契約」採購案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7/03/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協乘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0,500
原始預算
$ 1,386,850
底價金額
$ 1,380,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6.1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素花
聯絡電話 (06)9277215
機關代碼 3.76.56.1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聯絡人 謝素花
聯絡電話 (06)9277215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原有採購預算及項目,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之期間為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38萬6,850元整(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局秘書科繳納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後,持據向後勤科(上班時間內)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6 09: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1: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登記有安裝交通號誌等相關業務)、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甲級電器承裝登記執照。 二、其他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作業,不受理電子投標作業。 二、工作範圍、辦理期限:詳採購契約書內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事項。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受理疑、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一)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二)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三)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四)澎湖縣政府,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五)受理異議: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地址:馬公市治平路36號,電話:(06)927-7215,傳真電話:(06)927-3120。 (六)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 (七)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素花
聯絡電話
(06)9277215
機關代碼
3.76.56.1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聯絡人
謝素花
聯絡電話
(06)9277215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原有採購預算及項目,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之期間為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38萬6,850元整(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局秘書科繳納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後,持據向後勤科(上班時間內)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6 09: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1: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登記有安裝交通號誌等相關業務)、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甲級電器承裝登記執照。 二、其他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作業,不受理電子投標作業。 二、工作範圍、辦理期限:詳採購契約書內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事項。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受理疑、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一)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二)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三)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四)澎湖縣政府,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五)受理異議: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地址:馬公市治平路36號,電話:(06)927-7215,傳真電話:(06)927-3120。 (六)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 (七)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6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