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LA51-03 已決標公告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106年度行政人員服裝」採購案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6/03/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齊虹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4,600
原始預算
$ 1,734,6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6.1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素花
聯絡電話 (06)9277215
機關代碼 3.76.56.1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聯絡人 謝素花
聯絡電話 (06)9277215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4,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秘書科(出納)繳交招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後,憑據至本局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7 09:00
開標時間 106/03/07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算15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服飾設計、製作、裁剪、縫製等相關項目)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聲明書、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二、其他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領標者:於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秘書科(出納)繳交招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後,憑據至本局後勤科領標招標文件;郵遞購取領標者:以行庫或郵局匯票購取。另以電子領標購取者(招標文件費100元整),逕至http://web.pcc.gov.tw/自行繳費下載。 二、郵遞購取領標者:書明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郵資200元或限掛回郵信封及購取招標文件費200元之郵局匯票;郵寄至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後勤科購取。 〔截止投標時間〕:106年03月07日09時00分(逾截標時間不予受理)。 〔開標時間地點〕:106年03月07日10時00分,在本局2樓大禮堂開標。 〔評選時間地點〕:106年03月08日10時00分,在本局2樓大禮堂辦理評選。 〔議價時間地點〕:由本局通知辦理議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限時掛號(或快捷)郵寄澎湖郵政第115號信箱,或專人送(寄)達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收發室(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逾截標時間不受理)。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萬元整。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 三、附加說明:廠商應依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地點,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規定辦理說明事宜,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四、其它:有關事項詳如投標文件,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電話及信箱: (一)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二)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三)澎湖縣政府,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四)受理異議: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市治平路36號,電話:(06)927-7215,傳真電話:(06)927-3120。 (五)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中央機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住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六)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七)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素花
聯絡電話
(06)9277215
機關代碼
3.76.56.18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聯絡人
謝素花
聯絡電話
(06)9277215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34,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秘書科(出納)繳交招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後,憑據至本局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7 09:00
開標時間
106/03/07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算15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服飾設計、製作、裁剪、縫製等相關項目)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聲明書、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二、其他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領標者:於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秘書科(出納)繳交招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後,憑據至本局後勤科領標招標文件;郵遞購取領標者:以行庫或郵局匯票購取。另以電子領標購取者(招標文件費100元整),逕至http://web.pcc.gov.tw/自行繳費下載。 二、郵遞購取領標者:書明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郵資200元或限掛回郵信封及購取招標文件費200元之郵局匯票;郵寄至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後勤科購取。 〔截止投標時間〕:106年03月07日09時00分(逾截標時間不予受理)。 〔開標時間地點〕:106年03月07日10時00分,在本局2樓大禮堂開標。 〔評選時間地點〕:106年03月08日10時00分,在本局2樓大禮堂辦理評選。 〔議價時間地點〕:由本局通知辦理議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限時掛號(或快捷)郵寄澎湖郵政第115號信箱,或專人送(寄)達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收發室(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逾截標時間不受理)。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萬元整。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 三、附加說明:廠商應依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地點,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規定辦理說明事宜,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四、其它:有關事項詳如投標文件,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電話及信箱: (一)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二)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 (三)澎湖縣政府,電話:(06)927-1210,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 (四)受理異議: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市治平路36號,電話:(06)927-7215,傳真電話:(06)927-3120。 (五)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中央機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住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六)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七)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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