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149-03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桶盤駐在所辦公廳舍結構補強修復工程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6/05/03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5/03 09:00 | 開標:2017/05/03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7/04/24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7/04/24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笙龍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20,000
原始預算
$ 3,600,000
底價金額
$ 3,446,800
決標折數
99.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6.1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德修
聯絡電話 (06)9277215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向秘書科繳納費用後持據至後勤科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106年5月3日上午9時前,至本局秘書科繳納新台幣200元後,持據向後勤科(上班時間內)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5/03 09:00
開標時間 106/05/03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含配合一例一休政策工期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業-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工程案得標廠商為土木包工業者,依「澎湖縣偏遠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所承攬鋼構工程之專業工程部分,應分包予營造業施作,並將分包契約書 (或協議書等相關文件)於開工前送監造單位審查及本局核定。 三、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 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四、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作業,更正為不受理電子投標(含電子押標金)作業。 2.工作範圍、辦理期限:詳採購契約書內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事項。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即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4.5.其餘未盡事宜詳本局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後勤科(聯絡人)謝德修,電話:06-9277215。 6.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電話:02-25621156、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傳真電話:02-29188888)。 (3)澎湖縣調查站(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4)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68647、傳真電話:06-9270679) 7.受理異(疑)議機關:澎縣政府警察局、住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電話:06-9277215、傳真電話:06-9273120。 8.廠商對於採購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電話:02-8789751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德修
聯絡電話
(06)9277215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傳真號碼
(06)927312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向秘書科繳納費用後持據至後勤科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106年5月3日上午9時前,至本局秘書科繳納新台幣200元後,持據向後勤科(上班時間內)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5/03 09:00
開標時間
106/05/03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含配合一例一休政策工期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業-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工程案得標廠商為土木包工業者,依「澎湖縣偏遠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所承攬鋼構工程之專業工程部分,應分包予營造業施作,並將分包契約書 (或協議書等相關文件)於開工前送監造單位審查及本局核定。 三、投標廠商須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 39條、或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四、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作業,更正為不受理電子投標(含電子押標金)作業。 2.工作範圍、辦理期限:詳採購契約書內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事項。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即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4.5.其餘未盡事宜詳本局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後勤科(聯絡人)謝德修,電話:06-9277215。 6.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電話:02-25621156、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傳真電話:02-29188888)。 (3)澎湖縣調查站(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市郵政第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4)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68647、傳真電話:06-9270679) 7.受理異(疑)議機關:澎縣政府警察局、住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電話:06-9277215、傳真電話:06-9273120。 8.廠商對於採購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電話:02-8789751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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