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公開閱覽標案案號TR1150007017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8 17: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觀光處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20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相關事項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府總收文室(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簽收
其他:履約期限
從決標日至活動結束之次日起70個日曆天內,依契約內容完成履行採購標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為固定金額給付。 二、本案為跨年度之採購,已完成立法程序之115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0萬 元,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116年預估需用金額為新臺幣2,230萬元,預估需用 金額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 條規定辦理。 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注意事項~~※※※※本府為維持開標現場秩序,投標廠商負責人或 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比減價、決標時,應出示附照片之身分證件及授權書, 每一投標廠商參加人數上限為2人,非本案投標廠商不得進入開標室。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 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 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 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 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 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 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 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 授權書,未攜帶者不得進入開標室: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 身分證件,免填授權書。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開標,請攜帶填寫完整之授權書及授權投標 專用章。 (三)、投標廠商之代理人若未攜帶授權書,本府得提供空白授權書供填寫用印 完整後始得進入開標室。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30T02:02:5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