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7824 已截止

105年度花蓮縣政府駐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

花蓮縣政府 公告日:104/12/10 截止日:104/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378,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4/12/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9 - 境外團體、組織提供的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鈺芳
聯絡電話 (03)8227171#316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曾鈺芳
聯絡電話 (03)8227171#316
傳真號碼 (03)823726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受託單位當年度工作績效,評鑑績效達75分以上者,經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簽奉核准後逕洽廠商續約1年,經費於106年法定預算支應,預算金額與105年度相同,惟本委託續約案最多1年為限,如106年度預算未獲本縣議會通過,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則該擴充條款不生效力。後續擴充當年度之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4/12/23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社會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鈺芳
聯絡電話
(03)8227171#316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曾鈺芳
聯絡電話
(03)8227171#316
傳真號碼
(03)823726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受託單位當年度工作績效,評鑑績效達75分以上者,經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簽奉核准後逕洽廠商續約1年,經費於106年法定預算支應,預算金額與105年度相同,惟本委託續約案最多1年為限,如106年度預算未獲本縣議會通過,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則該擴充條款不生效力。後續擴充當年度之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款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4/12/23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社會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2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81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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