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11488 已截止

114年度推動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裝修工程

花蓮縣政府 公告日:114/06/11 截止日:114/06/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1,44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06/2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晏如
聯絡電話 (03)8227171#390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林晏如
聯絡電話 (03)8227171#390
傳真號碼 (03)823771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設置本縣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打造高齡友善環境,爰辦理室內裝修工程,因評估有就不同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或價格等項目,作綜合評審以評定最有利標之需要,並基於縮短工期、減少界面、邊設計邊施工之優點效益,將工程之設計與施工併於同一採購契約,並期縮減工期及降低界面爭議,為維持一定工程品質,擬採統包搭配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採購。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23 12:00
開標時間 114/06/23 16: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8號(勞資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施工廠商: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室內裝修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設計廠商: (1)建築師事務所:中華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室內裝修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欲至現地了解標的情形,請先電洽承辦人,預約時間後再一同前往。 二、本案為最有利標固定金額決標,評選項目包含整體規劃基本設計之完整性、工期及品質管制規劃、履約能力與實績、價格完整性及合理性、簡報與答詢等,詳見評審須知。 三、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另按同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者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四、本採購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擬即改為限制性招標。 五、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六、評審時間:114年6月25日下午2時整,地點:本府社會處勞資爭議協調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6/23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聯絡人
林晏如
聯絡電話
(03)8227171#390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林晏如
聯絡電話
(03)8227171#390
傳真號碼
(03)8237712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設置本縣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打造高齡友善環境,爰辦理室內裝修工程,因評估有就不同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或價格等項目,作綜合評審以評定最有利標之需要,並基於縮短工期、減少界面、邊設計邊施工之優點效益,將工程之設計與施工併於同一採購契約,並期縮減工期及降低界面爭議,為維持一定工程品質,擬採統包搭配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採購。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23 12:00
開標時間
114/06/23 16: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8號(勞資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施工廠商: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室內裝修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設計廠商: (1)建築師事務所:中華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室內裝修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欲至現地了解標的情形,請先電洽承辦人,預約時間後再一同前往。 二、本案為最有利標固定金額決標,評選項目包含整體規劃基本設計之完整性、工期及品質管制規劃、履約能力與實績、價格完整性及合理性、簡報與答詢等,詳見評審須知。 三、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另按同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者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四、本採購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擬即改為限制性招標。 五、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六、評審時間:114年6月25日下午2時整,地點:本府社會處勞資爭議協調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6/2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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