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府保留增購權利,預估數量上限600套,單價以決標價格計算,並自履約起1年內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服裝製造或販售業或與本案採購性質相關
之廠商。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
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俾
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
效,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
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
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四、履約保證金為:固定金額新臺幣20萬元整。
五、本案係依據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6
4-2、66條採異質採購最低標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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