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CD104121501 已截止

「南北濱公園及六期重劃區陽光電城等周邊區域環境清潔維護管理工作」委託專業服務案

花蓮縣政府 公告日:104/12/16 截止日:104/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5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4/12/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繼忠
聯絡電話 (03)822391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李繼忠
聯絡電話 (03)8223915
傳真號碼 (03)824204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29 09:00
開標時間 104/12/29 09: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後指定日(如未指定則為105年1月1日)起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該業(園藝服務業及環保服務業者)登記或設立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服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內容及本投標須知規定,研提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式1份、投標封1式1份,應全部以不透明之厚包裝紙密封在一起,於截止投標時間前(以招標公告為準)送達本府總收文室簽收(請自行考量郵遞所需時間),信封書明「南北濱公園及六期重劃區陽光電城等周邊區域環境清潔維護管理工作委託專業服務案」公開評選,逾期概不受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三)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四)公開評選時間暫訂於104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時00分,地點於本府統一採購開標室。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投標須知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繼忠
聯絡電話
(03)822391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李繼忠
聯絡電話
(03)8223915
傳真號碼
(03)824204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29 09:00
開標時間
104/12/29 09: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後指定日(如未指定則為105年1月1日)起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該業(園藝服務業及環保服務業者)登記或設立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服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內容及本投標須知規定,研提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式1份、投標封1式1份,應全部以不透明之厚包裝紙密封在一起,於截止投標時間前(以招標公告為準)送達本府總收文室簽收(請自行考量郵遞所需時間),信封書明「南北濱公園及六期重劃區陽光電城等周邊區域環境清潔維護管理工作委託專業服務案」公開評選,逾期概不受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三)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四)公開評選時間暫訂於104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時00分,地點於本府統一採購開標室。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投標須知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9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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