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訂約後指定日(如未指定則為105年1月1日)起12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該業(園藝服務業及環保服務業者)登記或設立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服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內容及本投標須知規定,研提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式1份、投標封1式1份,應全部以不透明之厚包裝紙密封在一起,於截止投標時間前(以招標公告為準)送達本府總收文室簽收(請自行考量郵遞所需時間),信封書明「南北濱公園及六期重劃區陽光電城等周邊區域環境清潔維護管理工作委託專業服務案」公開評選,逾期概不受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三)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四)公開評選時間暫訂於104年12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時00分,地點於本府統一採購開標室。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投標須知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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