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kka104003 已截止

花蓮縣中區客家文化生活圈-大和拔仔庄興泉圳生活廊道環境營造規劃設計案

花蓮縣政府 公告日:104/12/22 截止日:105/0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5/01/0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毓琦
聯絡電話 (03)8527843#218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客家事務處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60號
聯絡人 張毓琦
聯絡電話 (03)8527843#218
傳真號碼 (03)852787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案保留至107年12月31日前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監造服務費金額約60萬元為上限(預估中央補助工程經費【含監造費用】為1,200萬元,監造費屆時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8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1/04 17:00
開標時間 105/01/05 10:00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之規劃、設計等服務。 2.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有土木、建築、景觀工程規劃等之專業背景人員,並提出證明文件。 (二)應繳下列證明文件(應準備一份供資格審查使用):詳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簡報時注意事項如下: (1)審查合格之受評廠商,於開標同日下午14時00分依投標時間之先後決定簡報順序。簡報時,受評廠商至多得派2人進入會場進行簡報,其他受評廠商退席,若經唱名三次未到場簡報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部分以零分計。 (2)簡報人員應由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親自為之,受評廠商之其他人員需經主席同意始得發言補充;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未到場,視同棄權不得進行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毓琦
聯絡電話
(03)8527843#218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客家事務處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60號
聯絡人
張毓琦
聯絡電話
(03)8527843#218
傳真號碼
(03)852787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案保留至107年12月31日前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監造服務費金額約60萬元為上限(預估中央補助工程經費【含監造費用】為1,200萬元,監造費屆時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8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1/04 17:00
開標時間
105/01/05 10:00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之規劃、設計等服務。 2.投標廠商應至少具備有土木、建築、景觀工程規劃等之專業背景人員,並提出證明文件。 (二)應繳下列證明文件(應準備一份供資格審查使用):詳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簡報時注意事項如下: (1)審查合格之受評廠商,於開標同日下午14時00分依投標時間之先後決定簡報順序。簡報時,受評廠商至多得派2人進入會場進行簡報,其他受評廠商退席,若經唱名三次未到場簡報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部分以零分計。 (2)簡報人員應由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親自為之,受評廠商之其他人員需經主席同意始得發言補充;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未到場,視同棄權不得進行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1/04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8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2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