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A1050901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第三期建置案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05/10/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10,000
原始預算
$ 19,9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彭子浩
聯絡電話 (03)8227171#534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彭子浩
聯絡電話 (03)8227171#534
傳真號碼 (03)823085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4,7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19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0 09: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閱本採購契約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以中華民國政府立案或依規定成立且登記有案,具執行都市計畫數值地形圖測量、GIS圖資製作、都市計畫重製作業之套繪轉繪、疑義處理、都市計畫規劃(通盤檢討)、地政等專業知識及實際工作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公司。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工作成員及資歷要求: (1)投標廠商之工作成員須有測量技師及都市計畫技師各一位,並受聘於投標廠商滿1年以上。本專案所提交各式報告書,依技師法第16條規定,需由技師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 (2)廠商服務建議書中所提出之工作成員資歷,均應由投標廠商負責確認其資歷符合規定。在評審期間若查證得知任何人員之資歷不實時,本機關得取消其投標資格。廠商服務建議書中所提出之工作成員資歷,將作為評審之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三)計畫主持人資歷: 本專案計畫主持人應具備測量、都市計畫、空間資訊、地政等相關任一系所碩士(含)以上學經歷資格,或具備測量技師、都市計畫技師等資格(技師得不受碩士以上學歷資格限制) 。 (四)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加蓋公司章,負舉證之責。)及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計畫主持人學經歷資格證明或技師證明文件及勞保證明文件。 (4)測量技師及都市計畫技師資格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及勞保證明文件。 (5)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共同投標協議書:本標案若採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應填具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應經公證或認證後生效(投標廠商亦得單獨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彭子浩
聯絡電話
(03)8227171#534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彭子浩
聯絡電話
(03)8227171#534
傳真號碼
(03)823085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4,7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19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0 09: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閱本採購契約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以中華民國政府立案或依規定成立且登記有案,具執行都市計畫數值地形圖測量、GIS圖資製作、都市計畫重製作業之套繪轉繪、疑義處理、都市計畫規劃(通盤檢討)、地政等專業知識及實際工作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公司。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工作成員及資歷要求: (1)投標廠商之工作成員須有測量技師及都市計畫技師各一位,並受聘於投標廠商滿1年以上。本專案所提交各式報告書,依技師法第16條規定,需由技師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 (2)廠商服務建議書中所提出之工作成員資歷,均應由投標廠商負責確認其資歷符合規定。在評審期間若查證得知任何人員之資歷不實時,本機關得取消其投標資格。廠商服務建議書中所提出之工作成員資歷,將作為評審之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三)計畫主持人資歷: 本專案計畫主持人應具備測量、都市計畫、空間資訊、地政等相關任一系所碩士(含)以上學經歷資格,或具備測量技師、都市計畫技師等資格(技師得不受碩士以上學歷資格限制) 。 (四)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加蓋公司章,負舉證之責。)及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計畫主持人學經歷資格證明或技師證明文件及勞保證明文件。 (4)測量技師及都市計畫技師資格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及勞保證明文件。 (5)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共同投標協議書:本標案若採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應填具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應經公證或認證後生效(投標廠商亦得單獨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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