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G1150018061 招標中 (剩 7 天) 未達公告

115年花蓮縣精品咖啡行銷推廣計畫

花蓮縣政府 公告日:115/10/08 截止日:115/10/27
⚡ 截標備標期倒數 進行中標案
投標截止前請詳閱招標文件、估算工項成本與投標切結 | 截標:2026/10/27 11:30 | 開標:2026/10/27 15:00
06
天 (Days)
:
22
時 (Hrs)
:
46
分 (Mins)
:
03
秒 (Secs)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1,100,000
未達公告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10/2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美君
聯絡電話 (03)8232559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傳真號碼 (03)82329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10/0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10/27 11:30
開標時間 115/10/27 15:00
開標地點 本府農業處農產運銷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如期如質如約履行所有標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與投標廠商議約完成日起150日內完成所有履約標的並交付所有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應為從事印刷、顧問、廣告服務及出版等相關營業項目,營業代碼: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101070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02010一般投資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303010雜誌(期刊)出版業、J304010圖書出版業、J399990其他出版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之政府立案合法納稅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能提供本案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及103條各項不良紀錄者。(2)國內大專院校無須檢附營業項目證明,但須檢附設置廣告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相關學(科)系之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 條規定辦理。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切結書1、6.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7.招標投標及契約、8.服務企劃書、10.電子領標單。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因屬於未達公告金額採購,履約地點為花蓮縣,故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規定,開標時參考工程會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解釋函工程企字第○九八○○三八七三一○號,採取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者,可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2. 原住民廠商請在服務企劃書封面醒目處標示,並應檢附證明文件: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未標示及檢附證明文件者視同非原住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聯絡人
陳美君
聯絡電話
(03)8232559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傳真號碼
(03)823291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10/0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10/27 11:30
開標時間
115/10/27 15:00
開標地點
本府農業處農產運銷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如期如質如約履行所有標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與投標廠商議約完成日起150日內完成所有履約標的並交付所有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應為從事印刷、顧問、廣告服務及出版等相關營業項目,營業代碼: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101070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02010一般投資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303010雜誌(期刊)出版業、J304010圖書出版業、J399990其他出版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之政府立案合法納稅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能提供本案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及103條各項不良紀錄者。(2)國內大專院校無須檢附營業項目證明,但須檢附設置廣告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相關學(科)系之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 條規定辦理。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切結書1、6.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7.招標投標及契約、8.服務企劃書、10.電子領標單。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因屬於未達公告金額採購,履約地點為花蓮縣,故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規定,開標時參考工程會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解釋函工程企字第○九八○○三八七三一○號,採取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者,可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2. 原住民廠商請在服務企劃書封面醒目處標示,並應檢附證明文件: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未標示及檢附證明文件者視同非原住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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