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農業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技術服務機構、技師事務所或其它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其計畫主持人需具備有相關技師證書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1、本府於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上午9點30分進行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由本府工作人員就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進行審查。
2、參加評選廠商於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第二階段之評選。
3、召開評選會議日期及地點:106年10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點整假本府農業處會議室。(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4、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5、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6、為使本案更臻完善,106年10月3日本府上網公告變更招標文件-03勞務採購說明書部分內容,補充更正如該文件紅色字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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