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經政府機核准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2.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附加說明
1、本府於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期限106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於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由本府工作人員就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進行審查。
2、參加評選廠商於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第二階段之評選。
3、公開評選會議日期及地點:106年10月19日(星期四 )下午2點整假本府農業處會議室。(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4、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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