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5/05/0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55.97.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鍾博淵 |
| 聯絡電話 | (03)8223787#131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0號 |
| 傳真號碼 | (03)823041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041,131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5/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配置:(1)原水池頂蓋上方不設遊具。(2)本工程共3組遊具:大型遊具、中型遊具及小型遊具。各遊具內容組合請發揮創意,如體能滑梯組、攀爬架、滑竿、繩鑽籠、踩樁及平衡木等。2、無障礙:(1)遊具周圍地坪應避免高低差,整體地坪應順平或斜坡處理。(2)RC地坪完成面應有1/100以上洩水坡度,經試水確認無積水情形後,始可舖設面層。(3)礫石區四周與周圍地坪應順平,下挖原土層後舖設礫石,為自然透水舖面。3、結構:(1)人工草皮及PU舖面下方新設RC地坪,鋼筋#3@15cm單層雙向,3000磅混凝土(T=10cm)。(2)原階梯整修為RC平台及斜坡,鋼筋#3@15cm雙層雙向,3000磅混凝土(T=15cm)。4、色彩:(1)整體遊具顏色應融入校園環境,避免彩度過高色系。(2)草皮造型牆上之立體字(圖樣)應以活潑型式呈現。5、安全認證:承包商完工後,須委請經TAF認可之第三方專業遊戲場檢驗機構,依CNS12642、CNS12643、CNS15912 及CNS15913等相關要求進行現場檢驗,並開具檢驗報告書。經公正檢驗機構確認符合CNS相關規範要求後,始得完成驗收。 #詳如需求書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5/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5/09 17:3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0號(會議室1)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0號(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工程之設計,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含)3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工程之施工,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含)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全部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投標廠商屬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 以兼具設計與施工之廠商為主體:業主將契約範圍內之工作委由兼具設計(任一項)與施工(任一項)能力之廠商承辦,並由其負履行契約之全部責任。 b.投標廠商屬負責細部設計或施工之廠商 以施工廠商為主體:由施工廠商(任一項)擔任統包商,並對業主負履行契約之全部責任。統包商自覓設計廠商(任一項)辦理設計工作。該設計廠商乃統包商之分包廠商,對統包商負設計上之責任。 【施工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 E102011土木包工業 - 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 建築師事務所 - 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園藝) -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園藝) -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 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選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廠商參加評選會議。 #更正公告-01 一、評選須知-評選委員評選評分表 原「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議價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時,則從缺並廢標。」,更正為「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時,則最有利標廠商從缺並廢標。」 二、評選須知-評選委員評選總表 原「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議價對象。」,更正為「未達80分者不得列為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時,則最有利標廠商從缺並廢標。」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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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花蓮縣花蓮市鑄強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