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6.55.96.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文書組 |
| 聯絡電話 | (03)8323847#43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
| 傳真號碼 | (03)833865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2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55 花蓮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120,000元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1/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11/29 16:00 |
| 開標時間 | 111/11/30 09: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本校睿智樓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6,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20日曆天完成交貨安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須登記與本案相關項目);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檢附者為無效。2.有效之公會證明書3.最近一期完稅證明3.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所列證件。4.以上符合資格之廠商如為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者免附但須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謄本查核);但第1次招標無法決標而須辦理第二次(或以上)招標時則不在此限。5.本案採購第1次招標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需要者比價或議價(議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校查驗。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議價(議約),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議價(議約)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辦理。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議價(議約)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1.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2.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身分證。 六、評審時間:開標當日上午10:10。本案聯絡人:文書組鍾組長(電話:03-8323847#4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11/29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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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