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本校睿智樓2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90,000元整,不足視為不合格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七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徐永昇簽收。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圖書交貨及勞務履約事宜。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登記文教用品批發或零售業、圖書出版業、其他出版業者)、2.有效公會會員證、3.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公開招標以適用最有利標方式,公開評選最有利標廠商後辦理決標事宜。2.於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圖書並分送至本縣13所國中點收及完成勞務履約事宜。3.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校查驗。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5.依採購範圍及採購清單辦理,無固定數量,按廠商決標之中英文圖書定價折扣數(含稅),以採購金額上限,換算實際交貨數量結算,總價不超過實際預算可支用範圍內確實計算之。6.評選時間:開標當日下午2時20分整。7.以上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者,知悉依招標文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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