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6.55.96.1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石玠芸 |
| 聯絡電話 | (03)8882054#21 |
| 機關地址 |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 |
| 傳真號碼 | (03)88895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1/10 11: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樹人樓圖書館ㄧ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7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總務處文書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01月04日 -111年01月07日(依實際需求調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合法設立之旅行業或相關行業。 (二)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完整規定詳本案投標須知) (3)相關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7)屬旅行業者應檢附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規定之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證明。 (8)服務企劃書8本及服務企劃書光碟1份。 (9)其他投標時應檢附文件請依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表列內容辦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ㄧ)履約期限:111年01月04日-111年01月07日或110年12月27日-110年12月30日(4天3夜),依實際需求可調整。 (二)投標分兩階段決標,第一階段以原住民資格為限,如無法決標,則第二階段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三)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已簽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得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四)邇來武漢病毒流行,倘因應政策需調整順延本案履約時間,廠商不得衍生額外費用。 (五)如因疫情嚴重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如期舉辦(即契約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任一方均得於無任何負擔條件下解除契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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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