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15-C01 已截止

108年度萬榮鄉馬遠村公墓起掘安置勞務採購案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公告日:108/03/19 截止日:108/04/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43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4/0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譚宏達
聯絡電話 (03)8751321#142
機關代碼 3.76.55.63
單位名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聯絡人 譚宏達
聯絡電話 (03)8751321#142
傳真號碼 (03)875232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1 17: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00
開標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次日起120日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文件(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2)營業項目需登記有下列之一者:殯葬設施經營業(JZ99141)、 殯葬禮儀服務業(JZ99151)等專業殯葬行業、公司行號。 (3)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公會會員證)。 (4)外縣市之殯葬禮儀服務業業者,應取得花蓮縣政府主管機關跨區備查   之文件。 請投標廠商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 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 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二)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以書面方式逕向本所提出釋疑,若有不盡善之處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三)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 (四)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譚宏達
聯絡電話
(03)8751321#142
機關代碼
3.76.55.63
單位名稱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聯絡人
譚宏達
聯絡電話
(03)8751321#142
傳真號碼
(03)875232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1 17: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00
開標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次日起120日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文件(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2)營業項目需登記有下列之一者:殯葬設施經營業(JZ99141)、 殯葬禮儀服務業(JZ99151)等專業殯葬行業、公司行號。 (3)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公會會員證)。 (4)外縣市之殯葬禮儀服務業業者,應取得花蓮縣政府主管機關跨區備查   之文件。 請投標廠商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 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 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二)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以書面方式逕向本所提出釋疑,若有不盡善之處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三)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 (四)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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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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