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所需證明文件如下:
一、技術顧問機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納稅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公司公會會員證、廠商聲明書、計畫主持人任職證明文件。
二、技師(建築師)事務所: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廠商聲明書、計畫主持人任職證明文件。
三、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納稅證明、設立登記證、核准成立文件、授權書、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廠商聲明書、計畫主持人任職證明文件。
註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係指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有效登記證。
註2:納稅證明,係指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註3:本標案涉及「技師執業範圍」及「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所列舉之技術服務案件,法人團體無需檢附「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本標案採購評選會議時間,開標後另行通知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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