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l)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內政部登記合格)。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為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亦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二)電子領標應將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放入標封內以供查驗。
(三)由承包商辦理繳納環保費含完工申報憑收據向公所請領款項。
(四)以郵購方式購買標單者需注意採買時效,需自備粘足回郵大型信封,本所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五)以做現金為押標金者,須至玉溪地區農會處繳納現金換取押標金繳交憑單,再將憑單放入證件封內以便查驗。(玉溪地區農會、帳號:77004320095014、戶名: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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