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15745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卓溪鄉農業灌溉引水道整修工程開口契約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決標日:106/0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順基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90,000
原始預算
$ 1,416,115
底價金額
$ 1,416,115
決標折數
98.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晉國
聯絡電話 (03)8883118#60
機關代碼 3.76.55.62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聯絡人 陳晉國
聯絡電話 (03)8883118#60
傳真號碼 (03)888342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16,11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預估採購金額上限新台幣1,416,115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6 09:30
開標時間 106/01/16 10:0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01月0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本縣或毗鄰縣市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用 2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地點_2 本所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_2 柒萬元。
其他 (1)本採購案為第1次公告。 (2)電子領標廠商應將電子繳交憑據(.tkn檔)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系統所提供之應用 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內遞送,俾開標時機關查驗。 (3)由承包商辦理繳納環保費含完工申報憑收據向公所請領款項。 (4)以做現金為押標金者,須至玉溪地區農會處繳納現金換取押標金繳 交憑單,再將憑 單放入證件封內以便查驗。(玉溪地區農會、帳號:77004320095014、戶名:花 蓮縣卓溪鄉公所)。 (5)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 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 理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廠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晉國
聯絡電話
(03)8883118#60
機關代碼
3.76.55.62
單位名稱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機關地址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聯絡人
陳晉國
聯絡電話
(03)8883118#60
傳真號碼
(03)888342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16,11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預估採購金額上限新台幣1,416,115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6 09:30
開標時間
106/01/16 10:00
開標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2花蓮縣卓溪鄉卓溪村中正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01月0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本縣或毗鄰縣市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亦或法人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用 2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地點_2
本所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_2
柒萬元。
其他
(1)本採購案為第1次公告。 (2)電子領標廠商應將電子繳交憑據(.tkn檔)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系統所提供之應用 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內遞送,俾開標時機關查驗。 (3)由承包商辦理繳納環保費含完工申報憑收據向公所請領款項。 (4)以做現金為押標金者,須至玉溪地區農會處繳納現金換取押標金繳 交憑單,再將憑 單放入證件封內以便查驗。(玉溪地區農會、帳號:77004320095014、戶名:花 蓮縣卓溪鄉公所)。 (5)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 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 理者,視同放棄。如投標廠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卓溪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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