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5/10/2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5.5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蔣家琳 |
| 聯絡電話 | (03)8872222#195 |
| 機關地址 |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
| 傳真號碼 | (03)887554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76.55 花蓮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688,592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1/14 13:00 |
| 開標時間 | 114/11/14 14:00 |
| 開標地點 | 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4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工期5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包⼯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政府 購法第七章罰責及第⼀百零⼀條⾄⼀百零三條之相關違法情形者。 2、本⼯程採2次階段開標,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原住⺠廠商亦應繳交原住⺠證明文件,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投標廠商倘未達3家,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溝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4、投標廠商於證件封內附上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 )內之原住⺠機構或團體證明書或公函文件。獨資者,請檢附原住⺠⾝分之⼾籍謄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以電⼦領標者,請附上該標憑據書⾯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紙本⼜未派員到場說明,視同放棄無效標。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廠商以電⼦領標者,請⾃⾏⾄「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電⼦領標程序簡序如下:進入政府電⼦採購網⾸⾴,點選畫⾯中「常⽤查詢」項下之「標案查詢」,再依畫⾯程序操作。 招標文件附款⽅式:概不退還;電⼦領標使⽤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中華電信各營業窗⼝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 ,或⾄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網址:http://e-pay.hinet.net)查詢。2、契約施⼯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空氣污染防治法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地環境保護。廠商未依契約規定維持⼯地環境保護,導致機關受罰時,罰鍰由機關通知廠商繳納,未依限繳納者⾃履約保證⾦或⼯程款中直接扣價。 、開標後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定辦理。 、以現⾦繳納押標⾦者,請⾄瑞穗鄉公庫(瑞穗鄉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附。 5、廠商以電⼦領標者,請附上該標憑據書⾯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紙本⼜未派員到場說明,視同放棄無效標。 6、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 7、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8、若截⽌收件⽇ 及開標⽇ 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個上班⽇同⼀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4/11/14 13: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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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