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5.5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選華 |
| 聯絡電話 | (03)8652131#206 |
| raw_text_length | 3080 |
| 機關代碼 | 3.76.55.56 |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
| 機關地址 |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
| 聯絡人 | 王選華 |
| 聯絡電話 | (03)8652131#206 |
| 傳真號碼 | (03)86512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標案案號 | 110054 |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都市計畫雨水下水道清淤工程(開口契約)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工程計畫編號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6.55花蓮縣政府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1,886,032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案採購案內之項目,於預算額度內辦理擴充,擴充金額依決標後之單價計算且擴充金額不得超過原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55 花蓮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1,886,032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1/13 |
| 原公告日 | 111/01/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應備妥回件信封,附足回郵否則不予受理。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1/18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1/18 09:30 |
| 開標地點 |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43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2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本所通知日期50日曆天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及營業項目有相關之公司行社時項目列有『疏濬業』或得以承作關於疏濬業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檢附以下證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