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5.5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方雅蕾 |
| 聯絡電話 | (03)8523126#108 |
| 機關地址 |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
| 傳真號碼 | (03)853702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9/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9/22 09:00 |
| 開標時間 | 109/09/22 10:00 |
| 開標地點 |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基本資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具有旅行業承辦之資格(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各縣市旅行公會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2.本案於109年9月22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另行通知評選時間,請派員到場簡報,未到場簡報之廠商,評審項目簡報部份將不予計分,其他項目,逕由本所評審委員就其所送服務企劃書內容進行評選。 3.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採限制性招標。 5.行程以中部地區為主,並另覓場地進行政令宣導(或逐車宣導),行程規劃應含台中高美溼地、彰化八卦山、嘉義東石(坐遊船、烤蚵)等景點活動,廠商需於服務建議書妥為規劃及說明。 6.預計於109年11月辦理,分兩梯次,每梯次3天2夜,以下為本所預估履約期限如下(僅供廠商參考,以機關通知日期為準): (1)第一梯次:預定109年11月4日至6日(星期三~星期五) (2)第二梯次:預定109年11月11日至13日(星期三~星期五) 7.原則上住宿飯店為2人一房,如規劃住宿飯店房型無法配合前項原則,廠商則應提出三個住宿行程建議案,並於議價(約)時由本所擇定。 8.服務建議書以安排桌餐為主,決標後若因行程安排須以餐盒或其他方式呈現,需經本機關同意。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9/22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