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至108年11月15日之前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之相關行業或法人團體、學校等。
1.法人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組織章程。
2.學校或學術單位:出具學校同意參加投標之文件、投標廠商授權書。
3.公司行號: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若為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免附納稅證明及會員證。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2.本案於108年8月12日下午2時30分開標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通知108年8月14日下午2時30分辦理評選,請派員到場簡報,未到場簡報之廠商,評審項目簡報部份將不予計分,其他項目,逕由本所評審委員就其所送服務企劃書內容進行評審。
3.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4.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為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擬不訂底價,惟議價程序不可免除,無需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
5.廠商應於簽約日次日至108年11月15日之前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如需求估價單、需求規格及計畫)
6.本案採分期付款,說明如下:付款期程:
I.第一期款:自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來函檢送期初規劃設計報告,經本所審查合格通過後,核撥契約金額40%。
II.第二期款:完成全部工作項目,並來函檢送期末完工報告6份,經本所審查通過並完成驗收相關作業後,撥付契約金額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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