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212 已截止

107年度村鄰長政令宣導暨文康訓練活動計畫採購案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公告日:107/03/05 截止日:107/03/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100,000

押標金
$ 8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方雅蕾
聯絡電話 (03)8523126#108
機關代碼 3.76.55.55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聯絡人 方雅蕾
聯絡電話 (03)8523126#108
傳真號碼 (03)853702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6 09:00
開標時間 107/03/16 10:00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後經機關通知之日起至107年05月30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具有旅行業承辦之資格(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各縣市旅行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及評選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 2.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3.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並經奉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方雅蕾
聯絡電話
(03)8523126#108
機關代碼
3.76.55.55
單位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聯絡人
方雅蕾
聯絡電話
(03)8523126#108
傳真號碼
(03)853702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6 09:00
開標時間
107/03/16 10:00
開標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後經機關通知之日起至107年05月30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具有旅行業承辦之資格(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屬免稅者,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稅證明(函)。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各縣市旅行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及評選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 2.領標網址: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3.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並經奉核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6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1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3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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