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5.5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穎薰 |
| 聯絡電話 | (03)8260850 |
| 機關地址 |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
| 傳真號碼 | (03)826778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期間至110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增購金額為新台幣20萬元整,仍以得標廠商以原合約決標單價續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1/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2/02 09:30 |
| 開標時間 | 109/12/02 10:00 |
| 開標地點 | 971花蓮縣新城鄉大漢村光復路570號 本所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1花蓮縣新城鄉光復路57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0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汽車修護相關廠商。 2.負責人或所僱用人員應具汽車修護丙級或以上證照。 3.外地或本縣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資格。 (二)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注意: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有關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檢附 (1)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查詢列印最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表或商業登記抄本)。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公會會員證影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以利本所查驗。三、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理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領標新台幣200元整。 「其他」: 1.以上符合資格之廠商如為原住民廠商: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行第八條規定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2.本採購第1次招標應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第1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比減價或議價。 3.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4.本採購以基礎單價分析、總價百分比決標並以最低標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2/02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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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