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建設課承辦人:邱婉琳、行政室採購人員:張菁芳
聯絡人
建設課承辦人:邱婉琳、行政室採購人員:張菁芳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花蓮縣玉里鎮公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花蓮縣玉里鎮公所一樓行政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次日起至統包工程驗收合格日且無待解決事項止。(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本案統包工程決標日為115年5月16日,履約期限為730日曆天,預定至117年5月14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資格:
1.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依法得提供工程專案管理、監造或建築工程相關技術服務之廠商 ,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不良紀錄者。
(二) 廠商類型: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
1.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依法登記合格並領有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工程顧問業(需聘有建築師,需檢附執業證書)或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3.公會會員。
以上均需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書,倘為技術顧問有限公司需再檢附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三) 因本案屬建築物興建工程,投標廠商應具備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資格,或於投標文件中明確提出依法可辦理建築法定監造事項之建築師及相關專業技師配置,並檢附相關開業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其他證明文件。
(四) 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審查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廠商,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屆時未達3家廠商投標改採限制性招標,僅有1家亦開標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六) 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3.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技師開業證書或建築師開業證書等資格證明文件。
6.參與本案主要人員之學經歷、證照及服務實績資料。
7.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二項應逐項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8.切結書。
9.其他招標文件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10.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11. 其他:詳如公告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及基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如廠商與本採購相關人員為關系人,請主動填寫身分關系事前揭露表。
12. 本案招標文件採固定服務費用,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之1規定,採序位法辦理評選,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一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優先議價。綜合評選後之序位合計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13. 原住民廠商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如為獨資者請檢附負責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如為合夥者請檢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14. 本案評審會議時間,開標後另行通知廠商
15. 本案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公開網站公開評審委員名單。
召集人:高召集人強生、副召集人: 馬副召集人仁智、其他委員: 羅委員中帥、劉委員文智、陳委員光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