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花蓮縣玉里鎮公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花蓮縣玉里鎮公所一樓行政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各建築物皆須於114年5月31日前完成申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c.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或 ■(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c.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或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或 ■(4)專業機構公司組織: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IB01010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相關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認可證。
c.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d.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第1次招標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審查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廠商,若原住民廠商不符合本所需要,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者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屆時未達3家廠商投標改採限制性招標,僅有1家亦開標之。
3.本案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 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附證明文件: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2.上列基本資格任選一項(1)~(4)之應繳交證明文件影本。
3.最近1期納稅證明(申報書收執聯)。
4.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影本)。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6.原住民廠商請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如為獨資者請檢附負責人戶籍謄本;如為合夥者請檢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
7.基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如廠商與本採購相關人員為關係人,請主動填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8.本案評審會議時間,開標後另行通知廠商。
9.本案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公開網站公開評審委員名單:召集人:劉委員文智、副召集人:羅委員中帥、其他委員:劉委員建麟、高委員強生、黃委員韶楚。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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