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建設課承辦人:張一旻#237、行政室採購人員:鄧淨怡208
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聯絡人
建設課承辦人:張一旻#237、行政室採購人員:鄧淨怡208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13.20.19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料: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二選一)
1.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 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3. 公會會員。
4. 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
先審查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廠商,若原住民廠商不符合本所需要,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應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者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屆時未達3家廠商投標改採限制性招標,僅有1家亦開標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應附具之相關文件(分述如下):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
(1)營造業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土木包工業應檢附:
(1)土木包工業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二、最近1期完稅證明(申報書收執聯)。
三、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切結書。
六、領標電子憑據書面名細紙本(於電子領頭標系統中「檢驗電子
憑證」)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七、原住民廠商請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如為獨資者請檢附負
責人戶籍謄本;如為合夥者請檢附原住民機構、法人
或團體證明書)。
八、基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如廠商與本採購相
關人員為關係人,請主動填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改投標須知內容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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