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鳳林鎮大榮部落、森榮長橋部落聚會所新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本案工程款項獲上級機關核定次日起1年內辦理簽約作業,履約期限另依後續擴充契約規定覈實計算,擴充金額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第一類級距計算(監造占45%)擴充之預算金額約為70萬9,560元;數量為一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登記合格並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等,並具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無不良紀錄者(如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及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能再執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鳳林鎮大榮部落、森榮長橋部落聚會所新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本案工程款項獲上級機關核定次日起1年內辦理簽約作業,履約期限另依後續擴充契約規定覈實計算,擴充金額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第一類級距計算(監造占45%)擴充之預算金額約為70萬9,560元;實際金額以工程結算後之建造費用,依前開服務費用計算方式乘上折扣率計算;並於籌措財源後進行議價作業(惟本項保留擴充增購案需以本所已核編預算或上級機關已核定補助為辦理依據,並以核定補助預算經費及分配額度為最後定案)。數量為一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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