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5.5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01 - 農業, 園藝及市場園藝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招標程序問題,請洽行政室黃先生03-8322141分機225;規格內容問題,請洽市長室陳小姐03-8322141分機202 |
| 聯絡電話 | (03)8322141#225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
| 傳真號碼 | (03)832800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999,5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期間:116年12月31日前。 (二)內容:本案履約範圍。 (三)金額上限:預算與決標金額之差額加計新臺幣199萬9,500元。 (四)辦理方式:1.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是否通知廠商是否增購之權利。2.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3.如屬新增履約項目者,則以議價程序議定各新增項目單價方式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23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12/23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地下室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花蓮郵政第1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資格: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載有經營園藝業、花卉栽培、批發、零售或花藝設計等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 (二)廠商投標應附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3)其他招標文件規定應附之證件或文件。 ※注意: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有關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檢附(1)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查詢服務」自行查詢列印最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商業登記抄本)。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中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2萬元。 四、本案為開口契約,依實做數量結算給付,本所得就各次需求項目及數量,視狀況指定得標廠商交貨。 五、本案決標方式為複數決標,除以底價以內最低標合格廠商為得標廠商外,其餘符合規定之投標廠商,如願減至最低標報價者,亦得併列為得標廠商,得標廠商上限3家。(詳參「投標須知第陸點第二項」)。 1.本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採購開標依上述時間地點公開辦理,不另行通知。開標後當場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逕予辦理比減價或議價。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未檢附委託書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或議價權利。開標時如所有投標廠商均未派員到場,且審標結果有合格標可進行比減價或議價時,則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另行通知各合格廠商到場辦理,未依通知到場者視同放棄。 3.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ODF開放文件格式政策,本案招標文件提供之ODF相關格式,可使用通用文書處理軟體開啟。為達最佳效果,建議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http://www.ndc.gov.tw)首頁/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網頁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安裝使用。 4.其餘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1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115年度推展市政公關-蝴蝶蘭花盆栽及高架花籃採購(開口契約)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 |
| 受理單位:單位 | 式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1,999,5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