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期間:109年11月30日前。
2.履約內容:本案採購標的。
3.增購金額上限:本案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之餘額,依原決標價金辦理增購,以換文方式辦理。
4.辦理方式:機關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通知廠商增購之權利。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花蓮郵政第18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器安裝業(E601020)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廠商。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3)加入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證明。(4)招標文件規定其他證件或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注意: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有關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檢附(1)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查詢服務」自行查詢列印最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商業登記抄本)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1)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免帳號找標案」進入查詢畫面(2)進入標案查詢畫面後,可依機關名稱、案號或標案名稱查詢,查得本案後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四、其他:
1.本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案履約內容為汰換花蓮市立幼兒園既有568盞燈具,並安裝具智慧照明控制之高效率低眩光LED燈具549盞及配置智慧照明控制系統。安裝地點為花蓮市立幼兒園建物。本案LED照明燈具及智慧照明控制系統相關規格,應符合或優於能源局公告之「智慧高效率照明系統技術規範」及本案需求說明書特別規定事項。相關事項請參閱本案需求說明書。
3.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ODF開放文件格式政策,本案招標文件提供之ODF相關格式,可使用通用文書處理軟體開啟。為達最佳效果,建議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http://www.ndc.gov.tw)首頁/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網頁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安裝使用。
4.本採購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5.其他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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