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34837 已決標公告

花蓮市清潔隊清潔車輛維修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決標日:107/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敏捷汽車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0
原始預算
$ 3,400,000
底價金額
$ 3,088,000
決標折數
80.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黎彥佑
聯絡電話 (03)8323750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黎彥佑
聯絡電話 (03)8323750
傳真號碼 (03)832800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109年12月31日前。(二)內容:本案履約範圍。(三)金額上限:新台幣280萬元整。(四)辦理方式:1.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是否通知廠商是否增購之權利。2.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明細及各項契約單價)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3.如屬新增履約項目者,則以議價程序議定各新增項目單價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5 14: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5:00
開標地點 本所地下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7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花蓮郵政第18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閱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1.政府登記合格汽車修理業(JA01010)廠商。2.負責人或所雇用人員應具汽車修護丙級或以上證照。 (二)廠商投標應附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4)其他招標文件規定應附之證件或文件。 ※注意: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有關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檢附(1)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查詢服務」自行查詢列印最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商業登記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中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17萬元。 四、履約期間:(1)自108年1月1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內履行履約標的之供應。契約期滿前經機關通知維修者,應履行至維修完畢為止。(2)機關如因故未能於契約屆滿時完成新年度招標時,經機關通知得延長30日。 五、其他 1.本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採購開標依上述時間地點公開辦理,不另行通知。開標後當場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逕予辦理比減價或議價。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未檢附委託書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或議價權利。開標時如所有投標廠商均未派員到場,且審標結果有合格標可進行比減價或議價時,則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另行通知各合格廠商到場辦理,未依通知到場者視同放棄。 3.其餘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5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黎彥佑
聯絡電話
(03)8323750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黎彥佑
聯絡電話
(03)8323750
傳真號碼
(03)832800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109年12月31日前。(二)內容:本案履約範圍。(三)金額上限:新台幣280萬元整。(四)辦理方式:1.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是否通知廠商是否增購之權利。2.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明細及各項契約單價)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3.如屬新增履約項目者,則以議價程序議定各新增項目單價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5 14: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5:00
開標地點
本所地下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7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花蓮郵政第18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閱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1.政府登記合格汽車修理業(JA01010)廠商。2.負責人或所雇用人員應具汽車修護丙級或以上證照。 (二)廠商投標應附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4)其他招標文件規定應附之證件或文件。 ※注意: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有關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檢附(1)請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查詢服務」自行查詢列印最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商業登記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面中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17萬元。 四、履約期間:(1)自108年1月1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內履行履約標的之供應。契約期滿前經機關通知維修者,應履行至維修完畢為止。(2)機關如因故未能於契約屆滿時完成新年度招標時,經機關通知得延長30日。 五、其他 1.本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採購開標依上述時間地點公開辦理,不另行通知。開標後當場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後,逕予辦理比減價或議價。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未檢附委託書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或議價權利。開標時如所有投標廠商均未派員到場,且審標結果有合格標可進行比減價或議價時,則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另行通知各合格廠商到場辦理,未依通知到場者視同放棄。 3.其餘事項請參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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