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06631 已決標公告

花蓮市德安六街鐵路橋地下道裝設鐵製柵欄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決標日:106/03/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臥雲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7,000
原始預算
$ 246,326
底價金額
$ 235,000
決標折數
92.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55.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瓊華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蕭瓊華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傳真號碼 (03)833646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246,32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3/28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B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25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廠商。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 注意: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相關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列印最新公示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1)瀏覽器輸入http://www.geps.gov.tw後即進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首頁(2)以滑鼠點選右方「廠商領標/投標」後即進入廠商端畫面(3)滑鼠點選「領標作業」後,依畫面程序操作。 3.廠商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可點選「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首頁之「廠商使用手冊」或「線上教學」功能。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不收費用,需支付20元領標費用。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四、其他: 1.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之1規定,以原住民廠商為優先決標對象。並採二階段方式辦理開標:(1)如屬可開標之狀況,將由資格審查合格之原住民廠商優先評審,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進入第二階段。(2)第二階段為第一階段開標無法決標或流標後,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就全部合格投標廠商辦理評審作業。 3.本標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視同放棄。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6.本案花蓮縣政府核定補助27萬7,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瓊華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機關代碼
3.76.55.51
單位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人
蕭瓊華
聯絡電話
(03)8322141#234
傳真號碼
(03)833646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55 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246,32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3/28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B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25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廠商。 2.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 注意: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各主管機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相關廠商自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列印最新公示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付費下載。 2.電子領標程序簡述如下:(1)瀏覽器輸入http://www.geps.gov.tw後即進入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首頁(2)以滑鼠點選右方「廠商領標/投標」後即進入廠商端畫面(3)滑鼠點選「領標作業」後,依畫面程序操作。 3.廠商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可點選「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首頁之「廠商使用手冊」或「線上教學」功能。 二、招標文件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不收費用,需支付20元領標費用。電子領標需使用中華電信Hinet帳號或購買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p://e-pay.hinet.net )查詢。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四、其他: 1.案投標須檢附電子領標繳費憑證電子檔(副檔名為.tkn)之紙本。 2.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之1規定,以原住民廠商為優先決標對象。並採二階段方式辦理開標:(1)如屬可開標之狀況,將由資格審查合格之原住民廠商優先評審,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進入第二階段。(2)第二階段為第一階段開標無法決標或流標後,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就全部合格投標廠商辦理評審作業。 3.本標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4.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視同放棄。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6.本案花蓮縣政府核定補助27萬7,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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