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4,173,878
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6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7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案情需要。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或技術顧問登記證、切結書1、投標廠商聲明書、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附於標價封內)、身分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單位聲明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 份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 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示身分證件。 六、本案已納編花蓮縣政府116年度預算案,惟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且旨揭計畫尚未經環境部核定通過,僅已向環境部確定旨揭計畫委辦費,在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6T02:07:09+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或技術顧問登記證、切結書1、投標廠商聲明書、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列印】、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附於標價封內)、身分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單位聲明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