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5.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薛榛 |
| 聯絡電話 | (03)8237575#2320 |
| 機關代碼 | 3.76.55.3.5 |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
| 聯絡人 | 薛榛 |
| 聯絡電話 | (03)8237575#2320 |
| 傳真號碼 | (03)822852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9,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3 環境部 |
| 補助金額 | 8,1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1/27 17:30 |
| 開標時間 | 114/11/27 17:4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因案情需要。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1⽉1⽇起⾄115年12⽉3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 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 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 重(複)製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 明,經本府於開標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 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 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 份證件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 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廠商若委由代理人 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並應完整填寫授 權書及出示身分證件。 六、本案已納編花蓮縣政府115年度預算案,惟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且 旨揭計畫尚未經環境部核定通過,僅已向環境部確定旨揭計畫委辦費,在本案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