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22-1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106年度志願服務志工平安保險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5/11/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
原始預算
$ 400,000
底價金額
$ 110
決標折數
89.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55.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家晴
聯絡電話 (03)8237575#212
機關代碼 3.76.55.3.5
單位名稱 綜合計畫科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聯絡人 陳家晴
聯絡電話 (03)8237575#212
傳真號碼 (03)82243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依原契約價格之後續擴充需求,擴充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及採購數量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作為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午夜零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午夜24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自然人、法人、機構、團體、公私立大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附註: 1.除廠商授權書、聲明書、切結書為正本外,餘為影本。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步驟如下> (1)請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lindex.jsp (2)點選 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 (3)點選 公司登記資料查詢。 (4)點選 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5)輸入 查詢資料及驗證碼。 (6)點選 送出。 (7)點選 公司名稱。 (8)點選 列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契約及規範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本案預算正由議會審議中,以「保留決標」方式先行辦理,俟議會同意通過預算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已納編本府106年度預算,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64條規定辦理。 六、本活動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本次招標未達三家以上廠商投標,致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 七、本案開標方式: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5.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家晴
聯絡電話
(03)8237575#212
機關代碼
3.76.55.3.5
單位名稱
綜合計畫科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聯絡人
陳家晴
聯絡電話
(03)8237575#212
傳真號碼
(03)822432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依原契約價格之後續擴充需求,擴充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及採購數量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作為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0: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午夜零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午夜24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自然人、法人、機構、團體、公私立大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附註: 1.除廠商授權書、聲明書、切結書為正本外,餘為影本。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步驟如下> (1)請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lindex.jsp (2)點選 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 (3)點選 公司登記資料查詢。 (4)點選 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5)輸入 查詢資料及驗證碼。 (6)點選 送出。 (7)點選 公司名稱。 (8)點選 列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契約及規範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本案預算正由議會審議中,以「保留決標」方式先行辦理,俟議會同意通過預算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已納編本府106年度預算,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64條規定辦理。 六、本活動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若本次招標未達三家以上廠商投標,致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 七、本案開標方式: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4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