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1090731CM 已截止

花蓮縣消防局豐濱分隊廳舍新建工程

花蓮縣消防局 公告日:109/09/15 截止日:109/09/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52,550,806

押標金
$ 2,6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09/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5.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家銘
聯絡電話 (03)8462119#3201
機關代碼 3.76.55.20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聯絡人 郭家銘
聯絡電話 (03)8462119#3201
傳真號碼 (03)857461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932,003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FI1090722CM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30 08:30
開標時間 109/09/30 14: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本採購可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並應以乙等(或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a) 甲等綜合營造業。 (b)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c) 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乙等(或以上)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三)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及專業分包廠商一經決標,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1、投標廠商成員(共同投標廠商或專業分包廠商)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投標廠商之成員,但符合共同投標辦法第七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2、代表廠商與其他共同投標廠商或專業分包廠商,均需符合本投標須知所規定之資格條件。共同投標廠商所組成之投標團隊,其成員應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並載明其分別主辦事項之金額。代表廠商主辦金額之比率應為最高者。本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3、共同投標廠商應於共同投標協議書中指定代表廠商,本工程所需投標文件及其補充與更正,均應由指定代表廠商簽署即可。 4、共同投標廠商其押標金、保證金及其擔保,應由指定代表廠商繳納,契約價金受領亦由代表廠商統一請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30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5.2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家銘
聯絡電話
(03)8462119#3201
機關代碼
3.76.55.20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聯絡人
郭家銘
聯絡電話
(03)8462119#3201
傳真號碼
(03)857461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932,003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FI1090722CM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30 08:30
開標時間
109/09/30 14: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6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共同投標:本採購可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並應以乙等(或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a) 甲等綜合營造業。 (b)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c) 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乙等(或以上)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三)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及專業分包廠商一經決標,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1、投標廠商成員(共同投標廠商或專業分包廠商)不得單獨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投標廠商之成員,但符合共同投標辦法第七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2、代表廠商與其他共同投標廠商或專業分包廠商,均需符合本投標須知所規定之資格條件。共同投標廠商所組成之投標團隊,其成員應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並載明其分別主辦事項之金額。代表廠商主辦金額之比率應為最高者。本共同投標協議書應經公證或認證。 3、共同投標廠商應於共同投標協議書中指定代表廠商,本工程所需投標文件及其補充與更正,均應由指定代表廠商簽署即可。 4、共同投標廠商其押標金、保證金及其擔保,應由指定代表廠商繳納,契約價金受領亦由代表廠商統一請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30 08: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5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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