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08A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06年精進消防救災裝備4年中程計畫-熱顯像儀、空氣呼吸器及除汙帳棚

💰 預算金額: NT$ 150萬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花蓮縣消防局 決標日:106/06/22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6/02 12:00 | 開標:2017/06/02 14: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A:75000B:108000C:1375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338,18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98.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5.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瑀謙
聯絡電話 (03)8462119#1207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傳真號碼 (03)857461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項熱顯像儀5套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進行增購,增購上限為240萬元;B項空氣呼吸器54套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進行增購,增購上限為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差額加8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6/02 12:00
開標時間 106/06/02 14: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本局3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75000B:108000C:137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花蓮國安郵局419號信箱或專人親送至本局行政科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B項及C項自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A項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企畫書1式10份。 (三)廠商投標B項需於評選會議時攜帶樣品與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本案A項及C項採固定價格給付,B項非固定價格給付價格納入評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本案評選時間暫定為106年6月9日14時,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B項空氣呼吸器
預估數量 54
單位 套
預算金額_2 1,5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預算金額_3 2,16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2 C項除污帳棚
預估數量_2 5
截標時間 106/06/0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5.2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瑀謙
聯絡電話
(03)8462119#1207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傳真號碼
(03)857461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項熱顯像儀5套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進行增購,增購上限為240萬元;B項空氣呼吸器54套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進行增購,增購上限為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差額加8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6/02 12:00
開標時間
106/06/02 14: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本局3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75000B:108000C:137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花蓮國安郵局419號信箱或專人親送至本局行政科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B項及C項自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A項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二)企畫書1式10份。 (三)廠商投標B項需於評選會議時攜帶樣品與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本案A項及C項採固定價格給付,B項非固定價格給付價格納入評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五、本案評選時間暫定為106年6月9日14時,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B項空氣呼吸器
預估數量
54
單位
套
預算金額_2
1,5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預算金額_3
2,160,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2
C項除污帳棚
預估數量_2
5
截標時間
106/06/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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