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東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發包中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付款方式
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7 09:45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府指定信箱(臺東郵局三二0信箱)或送達本府發包中心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次日起。(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2.計畫主持人須具都市計畫執業技師執照。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5年11月4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逕向本府發包中心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政府),限時掛號郵寄臺東郵局第398號信箱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30元之A3回件大信封),每人限購3份,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其他: 一、餘詳「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採購投標須知範本」。 二、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政府招標資訊系統(網址:https://ttac.taitung.gov.tw/default.asp)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發包中心。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政府招標資訊系統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一)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東縣政府 (二)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三)檢舉受理單位: 1.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80 地址:950臺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 八、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府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辦理。(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履約地點]臺東市 [履約期限]自機關簽約次日起。 契約簽約後,各階段期間之計算以前一階段應提交之所有工作成果經機關確認同意之次日起至各該階段應提交之所有工作成果經機關確認同意之日為各階段期間,惟得視實際執行狀況,提出合理延期理由經本府同意延長之。各階段應提交之工作成果如有逾期,依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之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各期應辦事項及履約期限如下(各階段成果提送本府審查期間,自提送日起至本府通知審查意見送達日止,不計入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1式10份,送達機關審查。 2.第二階段:自工作計畫書審查通過之發文次日起90日曆天內,提送都市計畫書、圖(草案)1式8份,送達機關審查。 3.第三階段:自第二階段成果審查通過後,配合機關行政作業時程與各階段審議過程,製作所需書面及電子檔資料,出席各項審查會議並遵照機關或審議結果修訂相關計畫書、圖,並應於法定程序完備【都市計畫案發布實施】後45日曆天內繳交符合計畫內容之計畫書、圖電子檔與全案總成果報告書等相關資料(1式3份及隨身碟2份)。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政府專線電話:(089)326141轉323或324;傳真:(089)36050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fetched_at
2026-11-04T02:10:47+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2.計畫主持人須具都市計畫執業技師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