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7臺東縣海端鄉山界路四十三號(本所財建課)
開標地點
957臺東縣海端鄉海端村山界路四十三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7臺東縣海端鄉山界路四十三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第5條第1項第6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64點第1項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次開標僅為投標廠商進行資格審查,後續評選開議日期由本所另案函文通知 。
二.本採購案為加速採購行政效率於第1次公告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本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第11項規定,機關辦理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笫11條規定:
1.本採購開放原住民或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2.開標先就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而後決標流程分兩階段其方式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先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原住民廠商,或原住民廠商無法達到評審標準者,或達到評審標準之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進入第二階段。
(2)改就全部投標廠商進行評審,並予達到評審標準之最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四.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五.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六.其他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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