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機關
3.15.8.8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7臺東縣海端鄉山界路四十三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壹、凡經依法取得合格登記之原住民或非原住民相關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之廠商(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
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其有效期間為6個月。
貳、本採購案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
二、國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前項各款規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2本次標案為第壹次公告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及報價並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均可投標,本次開標投標廠商進行資格審查,後續評選開議日期由本所另案函文通知。
3.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4投標後招標文件不得要求領回
5.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6.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7.【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8.本採購案於招標作業完成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由機關通知辦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若本採購預算未經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則不予決標或依刪減後計畫經費決標辦理,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9.其他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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