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3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於上班時間內持匯票,逕向本所出納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限時掛號郵寄臺東縣延平鄉公所出納購領,購圖者應另加110元,每人限購三份。 文件費:新台幣600元整。
開標地點
953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路1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3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路1號收發室或鹿野郵政第三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相關合法之廠商。
附加說明
一、洽辦單位:財經課,承辦人:王月萍,電話:089-561295#215。
二、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餘詳「臺東縣延平鄉公所勞務採購投標須知」。
四、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五、釋疑傳真專線電話:電話089-561295#215、傳真089-561198。
六、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更正公告欄。
七、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八、本項委託技術服務,因實際可執行之工程金額未定,實際服務費用以分案通知之工程確實預算辦理,且總服務費用不得逾越新台幣參佰壹拾壹萬參仟貳佰捌拾元整〈$3,113,280元整)。
九、本項服務費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非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所載百分比上限參考值之百分比計價。
十、公開評選時間由本所另行通知。
十一、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具有建築師資格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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